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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务重组的方式有什么特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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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务重组又称债务重整,是指债权人在债务人发生财务困难情况下,债权人按照其与债务人达成的协议或者的裁定作出让步的事项。债务重组主要有以下几种方式:

1、以资产清偿债务

债务人通常用于偿债的资产主要有:现金、存货、金融资产、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等。以现金清偿债务,通常是指以低于债务的账面价值的现金清偿债务,如果以等量的现金偿还所欠债务,则不属于债务重组。

2、债务转为资本

债务人根据转换协议,将应付可转换公司债券转为资本的,则属于正常情况下的债务资本,不能作为债务重组解决。

3、修改其他债务条件

减少债务本金、降低利率、免去应付未付的利息等。

4、以上三种方式组合

采用以上三种方式共同清偿债务的债务重组形式。

(1)债务的一部分以资产清偿,另一部分则转为资本;

(2)债务的一部分以资产清偿,另一部分则修改其他债务条件;

(3)债务的一部分转为资本,另一部分则修改其他债务条件;

(4)债务的一部分以资产清偿,一部分转为资本,另一部分则修改其他债务条件。

一、务重组日是指债务重组完成日,分为以下三种情况。

1、债务人以资产偿还债务:以债权人收到了相关资产(有进账单、入库单,如房产则应产权过户),并办妥有关债务解除手续,作为债务重组完成日。

2、将债务转为资本:以债务人办妥增资批准手续(即签发了新的营业执照)并向债权企业出具了出资证明,作为债务重组完成日。

3、修改其他债务条件(延期还款):以修改后的偿债条件开始执行的日期,作为债务重组完成日。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国银监会关于做好银行业金融机构债权人委员会有关工作的通知》第十条,债委会对企业实施金融债务重组的,企业一般应当具备以下条件:企业发展符合国家宏观经济、产业和金融支持;企业产品或服务有市场、发展有前景,具有一定的重组价值;企业和债权银行业金融机构有金融债务重组意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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