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新办理居民身份证一般可以在六十日之内拿到,最长三个月之内。重新申请办理居民身份证需要携带本人的居民户口簿,前往户口所在地机关申请领取,自公民提交《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之日起六十日之内可以拿到居民身份证,交通不便的地区最多延长不超过三十日。公民在申请换领居民身份证期间,急需使用居民身份证的,可以先申请领取临时居民身份证。
一、身份证忘带了可以办理临时身份证吗
可以办理。公民申请领取、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机关应当按照规定及时予以办理。机关应当自公民提交《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之日起六十日内发放居民身份证;交通不便的地区,办理时间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的时间不得超过三十日。
二、临时身份证怎么办理
临时居民身份证办理方式如下:
1、前往当地机关申请领取、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
2、提交急需使用居民身份证的申请;
3、缴纳费用并等待制证,之后领取临时身份证。
一、临时居民身份证的有效期限为三个月,具体情况如下:
1、有效期限自签发之日起计算;
2、公民在申请领取、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期间,急需使用居民身份证的,可以申请领取临时居民身份证,机关应当按照规定及时予以办理。
二、临时身份证办理一般需要三天的时间,具体情况如下:
1、办理临时身份证,需要带齐本人的户口簿、本人近期一寸免冠黑白相片;
2、到常住户口所在地的派出所申请领取临时居民身份证,临时居民身份证具有证明公民身份的法律效力。
总而言之,具备申领临时身份证条件的公民,申领人本人到场申请办理的,凭申领人本人户口簿、第二代居民身份证领取凭证办理。如委托他人办理的,凭申领人本人户口簿、第二代居民身份证领取凭证、委托书以及被委托人的身份证办理。在办理的同时,需要缴纳证件工本费。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第十二条公民申请领取、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机关应当按照规定及时予以办理。机关应当自公民提交《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之日起六十日内发放居民身份证;交通不便的地区,办理时间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的时间不得超过三十日。公民在申请领取、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期间,急需使用居民身份证的,可以申请领取临时居民身份证,机关应当按照规定及时予以办理。具体办法由门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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