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诉讼一审普通程序审限一般不超过六个月,复杂的可以延长六个月,,一审简易程序审限为三个月件的审判程序一般要经过多次开庭审理,,查清案件事实,查清案件事实并有相关证据证明后,才可以宣判,,当庭宣判时,不能立即作出判决书,所以一个案件定期宣判的,,会在十日内发判决书,定期宣判的,立即发判决书。",法律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一条 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第一审判决的,有权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提起上诉。
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第一审裁定的,有权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提起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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