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房屋预售条件是什么《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45条规定,商品房预售,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1)已交付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
(2)持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3)按提供预售的商品房计算,投入开发建设的资金达到工程建设总投资的百分之二十五以上,并已经确定施工进度和竣工交付日期;
(4)向县级以上房产管理部门办理预售登记,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
二、购买房屋的流程是什么您在选定了购房目标后,就进入了和开发商进行实质性接触的谈判阶段。这一阶段通常包括三个过程:谈判内容;签认购书;签订合同。
(一)买房如何谈判谈判主要包括房子的价格,付款方式,装修交工标准,配套设施,入住时间,物业管理费用等等必须涉及的内容。其中房价的谈判最为重要,您应该争取得到最大限度的优惠价格,保护自己的利益。
(二)签订《房屋认购书》买房先签《房屋认购书》并交纳定金是现在售楼过程中的习惯性做法,但签《房屋认购书》并不是正式签约的必要前提,因为我国相关法律和法规并未明确规定购房者在签订正式销售合同前,必须签订《认购书》。认购书约定购房者在限定时间内签订正式合同,否则视为购房者违约,定金将被扣除。因此签订认购书对于您来说是有一定风险的,必须全面考虑清楚之后才能签。
(三)签订正式购房合同
1、首先您应该带着签订合同所需的身份证、手章等资料在约定的时间来开发商的售楼处签合同。签订购房合同是购房过程中最重要的一个环节,您的权利和义务尽在其中,一旦签订即受法律的制约。因此奉劝您在签订合同之前,请再三斟酌合同条款,熟知签订购房合同应注意的问题,并确信您已经清楚了合同各条款的含义。
2、合同备案。一般地说,双方自签订合同之日起30日内,开发商会持商品房销售许可证、合同,到房地产管理部门进行合同备案。需办理银行贷款购房的,合同备案后,还应到银行、房地产管理部门、保险及公证部门办理贷款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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