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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做完检查不给报告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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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符合条件而不给办理的,可以向监察部门投诉举报,也可以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二百二十五条 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应当按照规定填写并妥善保管住院志、医嘱单、检验报告、手术及麻醉记录、病理资料、护理记录、医疗费用等病历资料,患者要求查阅、复制前款规定的病历资料的,医疗机构应当提供,这是关于医疗机构对病历资料的妥善保管和提供查询义务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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