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子女不一定对后妈后爸存在赡养义务。
如果子女与继父母形成了抚养关系的,则继子女就对继父母负有赡养义务;反之没有形成抚养关系的,则对继父母就不存在赡养义务。
所谓抚养关系就是生父或母与继母或父再婚时,继父或母对其承担了部分或全部的生活教育费,这就视为继父母与继子女形成了抚养关系。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二条,继父母与继子女间,不得虐待或者歧视。继父或者继母和受其抚养教育的继子女间的权利义务关系,适用本法关于父母子女关系的规定。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
Copyright © 2019- efsc.cn 版权所有 赣ICP备2024042792号-1
违法及侵权请联系:TEL:199 1889 7713 E-MAIL:2724546146@qq.com
本站由北京市万商天勤律师事务所王兴未律师提供法律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