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业单位法人举办单位的变更申报条件:
1.《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登记事项发生变更的;2.对于变更事项,有相关部门批准变更文件或有相关依据。
申报材料:
1.单位名称变更:
(1)变更文件;
(2)《事业单位法人变更登记申请书》(一式三份);
(3)原《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正、副本;
(4)其他有关证明文件。2.宗旨和业务范围变更:
(1)变更文件或章程;
(2)《事业单位法人变更登记申请书》(一式三份);
(3)原《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正、副本;
(4)其他有关证明文件。3.住所变更:
(1)场所使用权证明;
(2)《事业单位法人变更登记申请书》(一式三份);
(3)原《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正、副本;
(4)其他有关证明文件。4.法定代表人变更:
(1)新任法定代表人任免通知;
(2)《事业单位法人变更登记申请书》(一式三份);
(3)新任法定代表人的《事业单位法定代表人登记申请表》(一份);
(4)新任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5)具有资质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原任法定代表人离任审计报告(原件);
(6)原《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正、副本;
(7)其他有关证明文件。5.经费来源变更:
(1)变更文件或相关证明;
(2)《事业单位法人变更登记申请书》(一式三份);
(3)原《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正、副本;
(4)其他有关证明文件。6.开办资金变更:
(1)具有资质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验资报告或经财务主管部门证明的财务决算报表;
(2)《事业单位法人变更登记申请书》(一式三份);
(3)原《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正、副本;
(4)其他有关证明文件。7.举办单位变更:
(1)变更文件;
(2)《事业单位法人变更登记申请书》(一式三份);
(3)原《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正、副本;
(4)其他有关证明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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