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来到筏尚旅游网。
搜索
您的当前位置:首页劳动者达到离退休年龄单位已享受养老保险待遇,用人单位终止劳动合同应支付补偿金吗?

劳动者达到离退休年龄单位已享受养老保险待遇,用人单位终止劳动合同应支付补偿金吗?

来源:筏尚旅游网

律师解答:

在劳动者达到退休年龄但未能享受到养老保险待遇的情况下,如果用人单位一直依法为其缴纳的社会保险,对劳动者不能享有养老保险待遇不存在过错,则一般不会被要求支付补偿金。但是如果系因用人单位未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而导致劳动者未能享受养老保险待遇,用人单位仍然可能被要求支付经济补偿金。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

(七)法律、行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

Copyright © 2019- efsc.cn 版权所有 赣ICP备2024042792号-1

违法及侵权请联系:TEL:199 1889 7713 E-MAIL:2724546146@qq.com

本站由北京市万商天勤律师事务所王兴未律师提供法律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