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个体工商户要建账。符合条件的个体工商户应当设置复式账或简易账。(1)从事生产、经营并有固定生产、经营场所的个体工商户,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设置复式账:①注册资金在20万元以上的。②销售应税劳务的纳税人或营业税纳税人月销售(营业)额在40000元以上;从事货物生产的纳税人月销售额在60000元以上;从事货物批发或零售的纳税人月销售额在80000元以上的。③省级税务机关确定应设置复式账的其他情形。(2)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个体工商户,应当设置简易账,并积极创造条件设置复式账:①注册资金在10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的。②销售应税劳务的纳税人或营业税纳税人月销售(营业)额在15000元至40000元;从事货物生产的纳税人月销售额在30000元至60000元;从事货物批发或零售的纳税人月销售额在40000元至80000元的。③省级税务机关确定应当设置简易账的其他情形。
法律依据:《个体工商户建账管理暂行办法》 第三条 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个体工商户,应当设置复式账:(一)注册资金在20万元以上的。(二)销售应税劳务的纳税人或营业税纳税人月销售(营业)额在40000元以上;从事货物生产的纳税人月销售额在60000元以上;从事货物批发或零售的纳税人月销售额在80000元以上的。(三)省级税务机关确定应设置复式账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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