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用人单位对已经解除或者终止的劳动合同的文本,至少保存二年备查。也就是说一般可保留两年,期间可通知离职员工将档案转走,如果公司条件允许的话,可一直为其保留,避免以后的纠纷。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六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三十八条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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