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设赌场罪的立案标准如下: 1、建立赌博网站并接受投注的; 2、建立赌博网站并提供给他人组织赌博的; 3、为赌博网站担任代理并接受投注的; 4、参与赌博网站利润分成的。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赌博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条 以营利为目的,在计算机网络上建立赌博网站,或者为赌博网站担任代理,接受投注的,属于刑法第三百零三条规定的“开设赌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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