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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户的条件应该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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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户的条件是实际住房有两个以上自然间,且单独生活。单元楼房的分户仅限于离婚分户,筒子楼的分户按平房分户办理。自建房等违章建筑不予分户。(1)一家同居一处,因结婚单独居住,不在一起生活的;(2)经判决或调解的离婚当事人有房屋居住权,且确实在此居住的;(3)经判决或调解的房产纠纷当事人有房屋居住权,且确实在此居住的;(4)已办理了私房析产、赠予以及继承手续的;(5)已在房屋管理部门办理了房契分户手续的;(6)其他情况。

我国的户口登记条例规定,分户条件一般有以下四点:1、一家同住一屋,由于工作、结婚,经济,无法在一起生活的;2、已作出判决或已调解的离婚当事人有居住权,且确实居住在此的;3、已作出判决或已调解的房产纠纷当事人有居住权,且确实居住在此的;4、已办完析产、赠予和继承等手续的。

农村户口分户条件规定

父母子女长期分开居住,双方不住在同一个屋檐下,日子也是各过各的。在这种情况下,可以向有关部门申请分户。要求分户的农户在经济条件下能够自立,不再需要依赖父母。婚姻和离婚也可以是家庭分户的条件和理由。我国法律明确规定,公民因分户引起户口变动的时候,需要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变更登记。

户口分户的条件

分户,一般指子女成年或者成家后,从父母户口里面出去,自成一户。

户籍管理制度中的分户,是指公民虽同居一处,但经济,分别生活,可以分别建立户籍档案。

分户的条件有以下这些:

(1)一家同居一处,因结婚单独居住,不在一起生活的;

(2)经判决或调解的离婚当事人有房屋居住权,且确实在此居住的;

(3)经判决或调解的房产纠纷当事人有房屋居住权,且确实在此居住的;

(4)已办理了私房析产、赠予以及继承手续的;

(5)已在房屋管理部门办理了房契分户手续的;

(6)其他情况。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五条 公民在常住地市、县范围以外的城市暂住三日以上的,以暂住地的户主或者本人在三日以内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暂住登记,离开前申报注销;暂住在旅店的,由旅店设置旅客登记簿随时登记。

公民在常住地市、县范围以内暂住,或者在常住地市、县范围以外的农村暂住,除暂住在旅店的由旅店设置旅客登记簿随时登记以外,不办理暂住登记。 该内容由 梁广宙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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