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最高院关于民间借贷的规定为:民间借贷是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之间进行资金融通的行为,当事人之间借贷应当签订借贷合同,约定的利率不得超过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四倍。《最高人民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一条
本规定所称的民间借贷,是指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之间进行资金融通的行为。
经金融监管部门批准设立的从事贷款业务的金融机构及其分支机构,因发放贷款等相关金融业务引发的纠纷,不适用本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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