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成立清算组。
2、通知债权人申报债权。
3、召开债权人会议。
4、确认破产财产。
5、确认破产债权。
6、拨付破产费用。
7、破产财产清偿顺序。特别注意的是,商业银行破产清算时,在支付清算费用、所欠职工薪资和劳动保险费用后,应当优先支付个人储蓄存款的本金和利息。
8、破产清算的结束。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 第七十一条 商业银行不能支付到期债务,经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同意,由人民依法宣告其破产。
商业银行被宣告破产的,由人民组织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等有关部门和有关人员成立清算组,进行清算。
商业银行破产清算时,在支付清算费用、所欠职工薪资和劳动保险费用后,应当优先支付个人储蓄存款的本金和利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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