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来到筏尚旅游网。
搜索
您的当前位置:首页承租人有哪些正当理由可拒付租金?

承租人有哪些正当理由可拒付租金?

来源:筏尚旅游网

承租人有以下正当理由可拒付租金局脊:1、不可归责于承租人的租高腊桥赁物毁损、灭失,承租人可以视情况不付租金;2、由于出租人不履行维修义务,导致承租人无法使用租赁物,无法使用期间的租金可以不支付。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二十九条 因不可归责于承租人的事由,致使租赁物部分或者全部毁损、灭失的,承租人可以请求减少租金或者不支付租金;因租赁物部分或者全部毁损、灭失,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承租人可以解除合同。第七百一十三条 承租人在租赁物需要维修时可以请求出租人在合理期限内维修。出租人未履行维修义务的,承租人可以自行维修,维修费用由出租人负担。因维修租赁物影响承租人使用戚猛的,应当相应减少租金或者延长租期。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

Copyright © 2019- efsc.cn 版权所有 赣ICP备2024042792号-1

违法及侵权请联系:TEL:199 1889 7713 E-MAIL:2724546146@qq.com

本站由北京市万商天勤律师事务所王兴未律师提供法律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