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影视作品的使用权包括著作权吗?

来源:筏尚旅游网

影视作品的使用权包括著作权,因为影视作品属于著作权法保护的作品。影视作品的著作权由制作者享有,但编剧、导演、摄影、作词、作曲等作者享有署名权,并有权按照与制作者签订的合同获得报酬。

一、在著作权继承中应该注意的问题

在著作权的继承中,应当注意以下几个问题:可以继承的著作权,仅限于著作权中的财产权;著作权一般不分割;著作权人身权一般不能继承;合著人之一死亡后,合作作品的使用权和报酬不受继承或者遗赠,由其他合作作者享有。作者死亡后,作者的署名权、修改权和保护作品完整性的权利由作者的继承人或者遗赠人保护。

二、歌曲署名权能转让?

歌曲署名权不可以转让。为实施九年制义务教育和国家教育规划而编写出版教科书,除作者事先声明不许使用的外,可以不经著作权人许可,在教科书中汇编已经发表的作品片段或者短小的文字作品、音乐作品或者单幅的美术作品、摄影作品,但应当按照规定支付报酬,指明作者姓名、作品名称,并且不得侵犯著作权人依照本法享有的其他权利。

三、姓名权和署名权的区别

署名权是在作品上标识作者身份的权利,即表明作者资格的权利。署真名、假名、艺名都是行使署名权的方式,作者也有权变更其署名。《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十条第二项中就规定了,署名权是表明作者身份,在作品上署名的权利。而姓名权是权利人依法所享有的独占姓名符号并排斥他人干涉的权力。公民享有姓名权、有权决定、使用和依照规定改变自己的姓名,禁止他人干涉、盗用、假冒。法人、个体工商户、个人合伙享有名称权。企业法人、个体工商户、个人合伙有权使用、依法转让自己的名称。署名权和姓名权一样,都是属于人格权益的一种。其区别在于,署名权是作者对作品所享有的一种人格权利,而姓名权类似于商标权,起一种标识的作用。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著作权法》第十七条

视听作品中的电影作品、电视剧作品的著作权由制作者享有,但编剧、导演、摄影、作词、作曲等作者享有署名权,并有权按照与制作者签订的合同获得报酬。

前款规定以外的视听作品的著作权归属由当事人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由制作者享有,但作者享有署名权和获得报酬的权利。

视听作品中的剧本、音乐等可以单独使用的作品的作者有权单独行使其著作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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