妇女可以要求国家在有关政治、经济、文化、社会和家庭的生活等各方面保护自己的特殊权益。根据我国妇女权益保障法的相关规定,妇女在政治的、经济的、文化的、社会的和家庭的生活等各方面享有同男子平等的权利。
一、公民的基本权利包括哪些
公民的基本权利具体包括:
1、法律面前一律平等;
2、政治权利和自由,包括选举权和被选举权,言论、出版、集会、结社、、示威的自由;
3、宗教信仰自由;
4、人身与人格权,包括人身自由不受侵犯,人格尊严不受侵犯,住宅不受侵犯,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受法律保护;
5、监督权,包括对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有批评、建议、申诉、控告、检举并依法取得赔偿的权利;
6、社会经济权利,包括劳动权利,劳动者休息权利,退休人员生活保障权利,因年老、疾病、残疾或丧失劳动能力时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社会保障与物质帮助的权利;
7、社会文化权利和自由,包括受教育权利,进行科研、文艺创作和其他文化活动的自由;
8、妇女保护权,包括妇女在政治、经济、文化、社会和家庭生活等方面享有同男子同等的权利;
9、婚姻、家庭、母亲和儿童受国家保护;
10、华侨、归侨和侨眷的正当权利和利益受国家保护。
中华人民共和国年满十八周岁的公民,不分民族、种族、性别、职业、家庭出身、宗教信仰、教育程度、财产状况、居住期限,都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但是依照法律被剥夺政治权利的人除外。
二、公民政治权利包括哪些
公民政治权利包括:
1、选举权;
2、被选举权;
3、参与国家管理;
4、担任公职;
5、享有荣誉称号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规定,年满18除依法剥夺政治权利剥夺政治权利外,还有选举权和选举权。国家保障人民参与管理国家事务、经济文化事业、社会事务、监督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权利。公民有自由发言、交流、出版、集会、结社、、示威的权利。同时,规定公民有权向有关机关申诉、起诉或者举报任何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违法失职行为。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第一条
为了保障妇女的合法权益,促进男女平等,充分发挥妇女在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中的作用,根据和我国的实际情况,制定本法。
第二条
妇女在政治的、经济的、文化的、社会的和家庭的生活等各方面享有同男子平等的权利。
实行男女平等是国家的基本国策。国家采取必要措施,逐步完善保障妇女权益的各项制度,消除对妇女一切形式的歧视。
国家保护妇女依法享有的特殊权益。
禁止歧视、虐待、遗弃、残害妇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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