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的规定,注销营业执照的流程,具体如下:
1、清算组应当自成立之日起10日内将清算组成员、清算组负责人名单向公司登记机关备案。
2、公司提交下列文件申请注销营业执照:公司清算组负责人签署的注销登记申请书;人民法院的破产裁定、解散裁判文书,公司依照《公司法》作出的决议或者决定,行政机关责令关闭或者公司被撤销的文件;股东会、股东大会、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外商投资的公司董事会或者人民法院、公司批准机关备案、确认的清算报告;《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等等。
3、登记机关对于提交的文件材料予以审查,符合规定的,办理注销登记,收回营业执照。
【法律依据】
《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四十一条,公司解散,依法应当清算的,清算组应当自成立之日起10日内将清算组成员、清算组负责人名单向公司登记机关备案。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
Copyright © 2019- efsc.cn 版权所有 赣ICP备2024042792号-1
违法及侵权请联系:TEL:199 1889 7713 E-MAIL:2724546146@qq.com
本站由北京市万商天勤律师事务所王兴未律师提供法律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