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来到筏尚旅游网。
搜索
您的当前位置:首页重伤判定法律问题

重伤判定法律问题

来源:筏尚旅游网

法律分析:

构成重伤的主要是指有以下三种情况之一的:

1、使人肢体残废或者毁人容貌的。

2、使人丧失听觉、视觉或者其他器官机能的。

3、其他对于人身健康有重大伤害的。这种情况一般是指上述几种重伤之外的在受伤当时危及生命或者在损伤过程中能够引起威胁生命的并发症,以及其他严重影响人体健康的损伤。如开放性颅脑损伤;心脏损伤;胸部大血管损伤;胃、肠、胆道系统穿孔、破裂;烧、烫伤后出现休克等等。

对于有多处损伤的,不能以多处损伤简单相加,来判断是否重伤;只有在多处损伤中必须有一处符合规定的重伤标准的,才能构成重伤。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九十五条 对重伤作出了明确规定,根据该条规定,构成重伤的主要是指有以下三种情况之一的:

1、使人肢体残废或者毁人容貌的。

2、使人丧失听觉、视觉或者其他器官机能的。

3、其他对于人身健康有重大伤害的。这种情况一般是指上述几种重伤之外的在受伤当时危及生命或者在损伤过程中能够引起威胁生命的并发症,以及其他严重影响人体健康的损伤。如开放性颅脑损伤;心脏损伤;胸部大血管损伤;胃、肠、胆道系统穿孔、破裂;烧、烫伤后出现休克等等。

对于有多处损伤的,不能以多处损伤简单相加,来判断是否重伤;只有在多处损伤中必须有一处符合规定的重伤标准的,才能构成重伤。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

Copyright © 2019- efsc.cn 版权所有

违法及侵权请联系:TEL:199 1889 7713 E-MAIL:2724546146@qq.com

本站由北京市万商天勤律师事务所王兴未律师提供法律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