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归渔业行政部门管理。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渔业行政主管部门主管全国的渔业工作。 国家对渔业的监督管理,实行统一领导、分级管理。县级以上地方渔业行政主管部门主管本行政区域内的渔业工作。非法捕捞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还要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
第六条 渔业行政主管部门主管全国的渔业工作。县级以上地方渔业行政主管部门主管本行政区域内的渔业工作。县级以上渔业行政主管部门可以在重要渔业水域、渔港设渔政监督管理机构。县级以上渔业行政主管部门及其所属的渔政监督管理机构可以设渔政检查人员。渔政检查人员执行渔业行政主管部门及其所属的渔政监督管理机构交付的任务。
第七条 国家对渔业的监督管理,实行统一领导、分级管理。海洋渔业,除划定由渔业行政主管部门及其所属的渔政监督管理机构监督管理的海域和特定渔业资源渔场外,由毗邻海域的省、自治区、直辖市渔业行政主管部门监督管理。江河、湖泊等水域的渔业,按照行政区划由有关县级以上渔业行政主管部门监督管理;跨行政区域的,由有关县级以上地方协商制定管理办法,或者由上一级渔业行政主管部门及其所属的渔政监督管理机构监督管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三百四十条 违反保护水产资源法规,在禁渔区、禁渔期或者使用禁用的工具、方法捕捞水产品,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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