指派律师辩护的情形有:
1、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因经济困难或者其他原因没有委托辩护人,本人及其近亲属向法律援助机构提出申请的;
2、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是盲、聋、哑人,或者是尚未完全丧失辨认或者控制自己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没有委托辩护人的;
3、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能被判处无期徒刑、死刑,没有委托辩护人的。
辩护的种类:
1、刑事辩护一般分为自行辩护、委托辩护和指定辩护;
2、所谓自行辩护是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自己为自己进行的辩护。这种辩护贯穿于刑事诉讼整个过程,无论是在侦查阶段还是在审判阶段,被告人都可以为自己辩护,自行辩护是十分有效并被频繁使用的辩护方式;
3、委托辩护是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通过与法律允许的人签订委托合同,由他人为自己作辩护;
(1)这里的他人可以是律师,也可以是其他公民;
(2)委托辩护相对于自行辩护而言更有利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充分行使辩护权,因此成为现代刑事诉讼中最为主要的一种辩护方式。
4、指定辩护是指遇有法律规定的特定情况的,法院为没有委托辩护人的被告人指定辩护律师为其辩护。
综上所述,如果犯罪嫌疑人没有委托辩护人,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应当及时通知所在地同级司法行政机关所属法律援助机构指派律师为其提供辩护,通常情况下指派律师为其提供辩护的情形有: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是未成年人、残障人士、尚未完全丧失辨认或者控制自己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以及可能被判处无期徒刑、死刑等较重刑罚的人员。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三十五条
【法律援助辩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因经济困难或者其他原因没有委托辩护人的,本人及其近亲属可以向法律援助机构提出申请。对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法律援助机构应当指派律师为其提供辩护。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是盲、聋、哑人,或者是尚未完全丧失辨认或者控制自己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没有委托辩护人的,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应当通知法律援助机构指派律师为其提供辩护。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能被判处无期徒刑、死刑,没有委托辩护人的,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应当通知法律援助机构指派律师为其提供辩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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