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分析:
依据我国监察法的规定,监察机关留置被调查人员的时间一般不超过三个月,如果要延长的,延长的时间最长不超过三个月。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 第四十一条 省级以下监察机关采取留置措施,应当由监察机关领导人员集体研究决定,报上一级监察机关批准。省级监察机关决定采取留置措施,应当报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委员会备案。采取留置措施后,除有碍调查的,应当在二十四小时以内,通知被留置人所在单位或家属。监察机关采取留置措施时,可以根据工作需要提请机关配合。机关依法予以协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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