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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补偿由哪个部门负责管理?

来源:筏尚旅游网

国家征收土地补偿由市、县级管理,必须依法支付补偿金,确保被征地人民生活水平不降低。补偿金的计算依据是被征收房屋的市场价格,搬迁费和临时安置费也要支付。支付流程包括告知征地情况、调查确认、听证、签订协议和支付补偿费等步骤。被拆迁人领到补偿金后,征地部门才能开始拆迁工作。

法律分析

一、国家征收土地补偿是哪个部门管理的?

国家征收土地补偿市、县级管理的。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四条

市、县级负责本行政区域的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

市、县级确定的房屋征收部门(以下称房屋征收部门)组织实施本行政区域的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

市、县级有关部门应当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和本级规定的职责分工,互相配合,保障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的顺利进行。

二、国家征收土地补偿原则有哪些?

1、被征地的人民生活水平不能因征地而降低;

2、依照法律规定支付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偿费;

3、不能达到原先生活水平,各地区应增加征地补偿和安置补偿;

4、征地补偿应做到同地同价;

5、依法律法规进行征地补偿安置,不得违规操作。

三、国家征收土地补偿金的计算依据是怎样的?

1、对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被征收房屋的价值,由具有相应资质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按照房屋征收评估办法评估确定。

2、因征收房屋造成搬迁的,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向被征收人支付搬迁费;选择房屋产权调换的,产权调换房屋交付前,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向被征收人支付临时安置费或者提供周转用房。

3、对因征收房屋造成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根据房屋被征收前的效益、停产停业期限等因素确定。

四、国家征收土地补偿金的支付流程有哪些?

1、告知征地情况。

2、确认征地调查结果。

3、组织征地听证。

4、签订征地补偿协议。

5、公开征地批准事项。

6、支付征地补偿安置费。

虽然国家拥有对土地的所有权,但民事主体在依法获得了土地使用权以后的合法权益也受法律保护,所以国家在征收土地时需要依法支付补偿金,国家征收土地补偿由当地统一管理。被拆迁人领到了补偿金以后,征地部门才能开始拆迁工作。

结语

国家征收土地补偿由市、县级统一管理,依法支付补偿金是保护民事主体合法权益的重要措施。被征地人领到补偿金后,征地部门才能进行拆迁工作。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沙治沙法(2018修正):第三章 土地沙化的预防 第十九条 沙化土地所在地区的县级以上地方水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加强流域和区域水资源的统一调配和管理,在编制流域和区域水资源开发利用规划和供水计划时,必须考虑整个流域和区域植被保护的用水需求,防止因地下水和上游水资源的过度开发利用,导致植被破坏和土地沙化。该规划和计划经批准后,必须严格实施。

沙化土地所在地区的地方各级应当节约用水,发展节水型农牧业和其他产业。

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沙治沙法(2018修正):第四章 沙化土地的治理 第三十条 已经沙化的土地范围内的铁路、公路、河流和水渠两侧,城镇、村庄、厂矿和水库周围,实行单位治理责任制,由县级以上地方下达治理责任书,由责任单位负责组织造林种草或者采取其他治理措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沙治沙法(2018修正):第六章 法律责任 第三十九条 违反本法第二十五条第一款规定,国有土地使用权人和农民集体所有土地承包经营权人未采取防沙治沙措施,造成土地严重沙化的,由县级以上地方林业草原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治理;造成国有土地严重沙化的,县级以上可以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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