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后买房子又复婚的,该房产显然不能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在离婚后购买房屋的属于一方的个人财产,即使复婚的情况下,房产仍然是一方个人所有。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如果已经办理了离婚手续,就不是法律认可的夫妻。除非对财产另有约定的,否则一般不会认定为共有。
一、婚前房产离婚后出售如何认定
婚前房产,离婚后出售的认定,不同情况结论不同,具体如下:1、婚前的房产如果是丈夫和妻子共同共有的,则离婚后出售房子所得价款是夫妻共同财产;2、婚前的房产如果是丈夫和妻子个人所有的,则离婚后出售房子所得价款归个人所有。也就是说,房子如果是一方婚前个人财产,则离婚后出售应该认定为个人财产。
二、房产证下来前不能复婚吗?
可以。复婚前买房,复婚后拿房产证是个人财产。
1、离婚后、复婚前以自己的名义购买房子,并且已经支付了全部房款,那么所购买的房子就属于其婚前的个人财产。按照法律规定,夫妻离婚时只对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因此,除非买房子的一方在离婚时愿意与另一方分割房子,否则婚前个人购买的房子是不能分割的,因为这属于个人婚前财产。
2、离婚后、复婚前以自己的名义购买房子,未支付了全部房款的,按照规定,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产权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产权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三、结婚后房子加名字是共有吗
结婚后房子加名字是共有。
1、产权证加上他人名字,财产一般认定为共同财产;
2、也就是说,婚前个人所有的房屋,如果婚后在房屋房产证上加了配偶的名字,可视为夫妻对婚前财产的归属重新进行了约定,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3、如果产权登记有另一方名字,另一方对房产就有产权份额。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1、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2、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3、知识产权的收益;
4、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
5、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二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第一千零六十三条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一)一方的婚前财产;(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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