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来到筏尚旅游网。
搜索
您的当前位置:首页同一法人的两家公司一家倒闭另一家需担责吗?

同一法人的两家公司一家倒闭另一家需担责吗?

来源:筏尚旅游网

法律分析:

虽然两家公司的法定代表人相同,一家公司倒闭,作为倒闭公司的债权人,不能要求另一家公司承担清偿债务的责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共企业破产法》 第一百一十三条 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依照下列顺序清偿:

(一)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

(二)破产人欠缴的除前项规定以外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破产人所欠税款

(三)普通破产债权。破产财产不足以清偿同一顺序的清偿要求的,按照比例分配。破产企业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工资按照该企业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

Copyright © 2019- efsc.cn 版权所有

违法及侵权请联系:TEL:199 1889 7713 E-MAIL:2724546146@qq.com

本站由北京市万商天勤律师事务所王兴未律师提供法律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