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公民的诉讼权利有起诉权、答辩权、委托诉讼代理、申请回避权、调解权、反诉权、抗辩权、提出证据和质证权、上诉权、申请执行权、和解权、撤诉权、变更诉讼请求权、申请再审权等等。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十一条 各民族公民都有用本民族语言、文字进行民事诉讼的权利。在少数民族聚居或者多民族共同居住的地区,人民应当用当地民族通用的语言、文字进行审理和发布法律文书。人民应当对不通晓当地民族通用的语言、文字的诉讼参与人提供翻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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