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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肇事逃逸的如何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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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交通肇事逃逸的如何认定
1、交通肇事逃逸的认定如下:
(1)凡年满16周岁、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可构成;
(2)侵犯的客体是交通运输安全;
(3)主观方面表现为过失,包括疏忽大意的过失和过于自信的过失;
(4)客观方面是在交通运输活动中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一百三十三条
【交通肇事罪】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二、交通肇事逃逸的认定标准是什么
1、明知发生交通事故,交通事故当事人驾车或弃车逃高事故现场的;
2、交通事故当事人认为自己没有事故责任,驾车致离事故现场的;
3、交通事故当事人有酒后和无证驾车等嫌疑,报室后不履行现场听候处理义务,弃车离开事故现场后又返回的;
4、交通事故当事人虽将伤者送到医院,但未报案且无故开医院的;
5、交通源事故当事人虽将伤者送到医院,但给伤者或家属留下假姓名、爱地址假联系方式后高开医院的;
6、交通事故当事人接受调查期间逃匿的;
7、交通事故当事人离开现场且不承认曾发生交通事故,但有证据证明应知道发生交通事故的;
8、经协商未能达成一致或未经协高治付持信费用明显不足, 交通事故当事人未留下本人真实信息,有证福证明其强行高开现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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