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装修公司跟非业主签订的合同有效吗

来源:筏尚旅游网

装修公司是否与非业主签订具有授权委托的合同,需要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分析。根据《民法典》的相关规定,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但法律另有规定或当事人另有约定时则除外。合同应当办理批准等手续时,未办理批准等手续不影响合同中履行报批等义务条款以及相关条款的效力。应当办理申请批准等手续的当事人未履行义务时,对方可以请求其承担违反该义务的责任。而基于重大误解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行为人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仲裁机

法律分析

关于装修公司是否与非业主签订具有授权委托的合同,需要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分析。

根据《民法典》第五百零二条规定,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合同应当办理批准等手续的,依照其规定。

未办理批准等手续影响合同生效的,不影响合同中履行报批等义务条款以及相关条款的效力。应当办理申请批准等手续的当事人未履行义务的,对方可以请求其承担违反该义务的责任。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合同的变更、转让、解除等情形应当办理批准等手续的,适用前款规定。

二、合同签订了就不可以撤销吗

合同签订了,如果出现可撤销的情形时,合同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申请撤销。

根据《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七条规定,基于重大误解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行为人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第一百四十八条规定,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第一百五十二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撤销权消灭:

(一)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重大误解的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九十日内没有行使撤销权;

(二)当事人受胁迫,自胁迫行为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

(三)当事人知道撤销事由后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放弃撤销权。

当事人自民事法律行为发生之日起五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的,撤销权消灭。

三、原合同履行期限已过还能签补充协议吗

合同有履行期限的,合同履行期届满后,合同失效,如果双方想再签补充协议的,可以协商再签订新的合同。

根据《民法典》第一百六十条规定,民事法律行为可以附期限,但是根据其性质不得附期限的除外。附生效期限的民事法律行为,自期限届至时生效。附终止期限的民事法律行为,自期限届满时失效。

第五百四十三条规定,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合同。

拓展延伸

根据我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的规定,具有撤销权的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撤销权消灭。因此,在合同签订后,如果一方当事人没有在一年内行使撤销权,那么撤销权消灭,合同即告成立并产生法律效力。

然而,需要注意的是,具有撤销权的当事人行使撤销权可能会对另一方造成一定的法律后果。因此,在行使撤销权时,应当慎重考虑,权衡利弊,以免造成不必要的纠纷和损失。同时,当事人也可以通过协商、调解等方式来解决问题,以维护合同的稳定和和谐。

法律依据

物业管理条例:第五章 物业的使用与维护 第五十三条 住宅物业、住宅小区内的非住宅物业或者与单幢住宅楼结构相连的非住宅物业的业主,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交纳专项维修资金。

专项维修资金属于业主所有,专项用于物业保修期满后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和更新、改造,不得挪作他用。

专项维修资金收取、使用、管理的办法由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财政部门制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章 业主的建筑物区分所有权 第二百八十四条 业主可以自行管理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也可以委托物业服务企业或者其他管理人管理。

对建设单位聘请的物业服务企业或者其他管理人,业主有权依法更换。

物业管理条例:第六章 法律责任 第五十七条 违反本条例的规定,建设单位擅自处分属于业主的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处5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的罚款;给业主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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