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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微信诈骗五万元以上被定罪的法律依据是什么?

来源:筏尚旅游网

微信诈骗数额达到5万的刑期要判多少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数额巨大的诈骗罪可判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网络诈骗手段包括冒充知名公司、低价兜售商品、安装木马病毒等,以窃取用户敏感信息或资金。为避免财产损失,使用微信进行金钱交易时需格外小心。

法律分析

一、出现微信诈骗五万以上要判刑多少年?

1、微信诈骗数额达到5万的,属于诈骗罪数额巨大的情形,量刑的标准是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2、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

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3、依据《最高人民、最高人民关于办理诈骗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

诈骗公私财物价值三千元至一万元以上、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

4、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人民可以结合本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状况,在前款规定的数额幅度内,共同研究确定本地区执行的具体数额标准,报最高人民、最高人民备案。

二、网络诈骗的手段有哪些?

1、不法分子通过电子邮件冒充知名公司,特别是冒充银行,以系统升级等名义诱骗不知情的用户点击进入假网站,并要求用户同时输入自己的账号、网上银行登录密码、支付密码等敏感信息。如果群众粗心上当,不法分子就可能利用骗取的账号和密码窃取客户资金。

2、不法分子利用网络聊天,以网友的身份低价兜售网络游戏装备、数字卡等商品,诱骗用户登录犯罪嫌疑人提供的假网站地址,输入银行账号、登录密码和支付密码。如果群众粗心上当,不法分子就利用骗取的账号和密码,非法占有客户资金。

3、不法分子利用一些人喜欢打开一些来路不明的程序、游戏、邮件等不良上网习惯,有可能通过这些程序、邮件等将木马病毒置入客户的计算机内,一旦群众利用这种“中毒”的计算机登录网上银行,客户的账号和密码就有可能被不法分子窃取。当人们在网吧等公共电脑上上网时,网吧电脑内有可能预先埋伏了木马程序,账号、密码等敏感信息在这种环境下也有可能被窃。

4、不法分子利用人们怕麻烦而将密码设置得过于简单的心理,通过试探个人生日等方式可能猜测出人们的密码。

当今网络的发达,通过微信进行诈骗的方式也越来越多,例如发送一个病毒链接,假装网络销售商品的身份骗取钱财等都有发生,因此为避免财产受到损失,有需要金钱交易的时候,一定要注意。

结语

网络诈骗已经成为一种普遍存在的犯罪行为,给人们的生活和财产安全带来了严重威胁。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微信诈骗数额达到5万的属于诈骗罪数额巨大的情形,量刑的标准是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此外,网络诈骗手段多种多样,如冒充知名公司、利用网络聊天等方式,诱骗用户输入敏感信息。为了保护个人财产安全,我们在进行金钱交易时务必保持警惕,避免上当受骗。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最高人民关于修改《关于办理妨害信用卡管理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决定: 第十二条 违反国家规定,使用销售点终端机具(POS机)等方法,以虚构交易、虚开价格、现金退货等方式向信用卡持卡人直接支付现金,情节严重的,应当依据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条的规定,以非法经营罪定罪处罚。

实施前款行为,数额在一百万元以上的,或者造成金融机构资金二十万元以上逾期未还的,或者造成金融机构经济损失十万元以上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条规定的“情节严重”;数额在五百万元以上的,或者造成金融机构资金一百万元以上逾期未还的,或者造成金融机构经济损失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条规定的“情节特别严重”。

持卡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上述方式恶意透支,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依照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的规定,以信用卡诈骗罪定罪处罚。

最高人民、最高人民关于修改《关于办理妨害信用卡管理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决定: 第五条 使用伪造的信用卡、以虚假的身份证明骗领的信用卡、作废的信用卡或者冒用他人信用卡,进行信用卡诈骗活动,数额在五千元以上不满五万元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在五万元以上不满五十万元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规定的“数额巨大”;数额在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规定的“数额特别巨大”。

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第一款第三项所称“冒用他人信用卡”,包括以下情形:

(一)拾得他人信用卡并使用的;

(二)骗取他人信用卡并使用的;

(三)窃取、收买、骗取或者以其他非法方式获取他人信用卡信息资料,并通过互联网、通讯终端等使用的;

(四)其他冒用他人信用卡的情形。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2020修正):第二编 分则 第三章 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 第三节 妨害对公司、企业的管理秩序罪 第一百六十七条 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因严重不负责任被诈骗,致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致使国家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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