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遗嘱继承房产过户需要怎么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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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遗嘱继承房产过户的办理步骤如下:

1. 首先,需要到被继承人户籍所在地的派出所注销户籍并办理死亡证明。

2. 接着,需要到区或市公证处(原外销商品房到市公证处)办理继承权公证。根据房产继承的不同方式,可以分为遗嘱继承和法定继承。

(三)办理房屋过户登记,申请人是继承人或者受遗赠人。

申请人应当向登记机构提交下列文件:《房地产登记申请书》(原件)、身份证明(复印件)、房地产权证书(原件)、继承权

法律分析

一、遗嘱继承房产过户的办理步骤如下:

1. 首先,需要到被继承人户籍所在地的派出所注销户籍并办理死亡证明。

2. 接着,需要到区或市公证处(原外销商品房到市公证处)办理继承权公证。根据房产继承的不同方式,可以分为遗嘱继承和法定继承。

(三)办理房屋过户登记,申请人是继承人或者受遗赠人。

申请人应当向登记机构提交下列文件:《房地产登记申请书》(原件)、身份证明(复印件)、房地产权证书(原件)、继承权公证文书或者遗嘱公证书和接受遗赠公证书(原件)契税完税凭证(原件)。

(四)遗赠和法定继承、遗嘱继承不同,需要支付税收。

二、遗嘱继承房产过户需要什么材料

需要提交的材料有:

1、被继承人死亡证明;

2、办理房产证过户手续需要该套房屋的产权证明或其他凭证;

3、户口簿或其他可以证明被继承人与法定继承人的亲属关系的证明文件;

4、办理房产证过户手续需要继承人的身份证件;

有遗嘱的继承权公证另需提交的资料:被继承人所立遗嘱(该遗嘱必须是已公证过的遗嘱,其他形式的遗嘱由于无法认定其真实性,因此暂不予采纳)。

三、继承房产过户公证答疑

网友提问:

继承的房子办过户还需要公证吗?

律师回答:

从常理来说,房屋继承后应该及时办理有关过户手续,合法继承人须持继承权公证书申办房产交易登记,并申请继承转移登记手续。在房产交易与权属登记的日常工作中,办理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种类繁多。

主要有两类法律事实:一是民事法律行为。即因当事人的民事法律行为而产生的物权变动,例如房产买卖、交换、赠与等。这是房产所有权转移最普遍的情形。

二是法律直接规定。即因法律直接规定引起的物权变动,例如房产继承、受遗赠等,这也是房产所有权转移常见的情形之一。

拓展延伸

根据我国《房屋登记管理办法》的规定,办理房产过户手续的继承人所需材料包括以下几点:

1. 继承人身份证件:继承人需要提供身份证件以证明其身份;

2. 房屋权属证明:继承人需要提供房产权属证明以证明其对房屋的所有权;

3. 房屋买卖合同:如果房屋是通过买卖方式进行过户,那么继承人需要提供房屋买卖合同;

4. 房屋价值评估报告:继承人需要提供房屋价值评估报告,以证明房屋的市场价值;

5. 继承人证明:继承人需要提供证明其继承权的证明,如亲属关系证明、法定继承证明等。

以上材料必须齐全、真实、有效,否则房产过户手续将无法办理。此外,根据不同地区的要求,可能会有 additional 材料需要提供,具体情况应根据当地房产登记管理办法规定。

结语

遗嘱继承房产过户需要提交的材料包括被继承人死亡证明、办理房产证过户手续需要该套房屋的产权证明或其他凭证、户口簿或其他可以证明被继承人与法定继承人的亲属关系的证明文件、继承人的身份证件以及有遗嘱的继承权公证另需提交的资料。办理房屋过户登记需要继承人或者受遗赠人向登记机构提交相应的文件。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第四章 继承 第三十一条 法定继承,适用被继承人死亡时经常居所地法律,但不动产法定继承,适用不动产所在地法律。

中华人民共和国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第四章 继承 第三十三条 遗嘱效力,适用遗嘱人立遗嘱时或者死亡时经常居所地法律或者国籍国法律。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章 遗嘱继承和遗赠 第一千一百三十八条 遗嘱人在危急情况下,可以立口头遗嘱。口头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危急情况消除后,遗嘱人能够以书面或者录音录像形式立遗嘱的,所立的口头遗嘱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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