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向办案机关递交取保候审申请书,由办案机关审查决定是否同意。案件在哪个阶段(侦查阶段、审查起诉阶段、起诉阶段)就分别向哪个阶段的办案机关递交申请。法律依据:《刑法》第六十五条人民、人民和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适用附加刑的;(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取保候审由机关执行。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五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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