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班费支付标准及员工加班认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用人单位应支付延长工作时间的劳动者不低于150%的工资报酬,休息日工作又不能补休的应支付不低于200%的工资报酬。加班是在八小时之外、休息日、法定节日等时间从事生产或工作,而值班是担负非生产性责任。劳动者需了解,休息日加班后,企业可以首先安排补休,不安排补休的才需要支付加班费。
法律分析
一、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加班的如何支付其加班费
1、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
2、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
3、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第四十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报酬:
(1)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
(2)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
(3)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
二、如何认定员工加班
1、按照加班的性质来看,加班是指劳动者根据用人单位的要求,在八小时之外、休息日、法定节日等时间从事生产或工作。通俗地说,就是在国家法定假期里继续干原工作。而值班是指劳动者根据用人单位的要求,在正常工作日之外担负一定的非生产性的责任,主要是因单位安全、消防、行政等需要,担任单位临时安排或制度安排的与劳动者本职工作无关的工作。
2、因此,如果劳动者继续在原来的岗位上工作或者有具体的生产或经营任务,则应当认定为加班;而如果不是继续在原来的工作岗位也没有具体的生产或经营任务,则应当认定为值班。
劳动者可以了解一下。在这里要提醒劳动者的是:根据法律的规定,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200%的工资报酬。由此可见,休息日加班后,企业可以首先安排补休,不安排的,才需要支付加班费。
结语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的相关规定,用人单位在安排劳动者加班时应支付相应的加班费。具体而言,如果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应支付不低于工资的150%的工资报酬;如果在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应支付不低于工资的200%的工资报酬。对于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情况,应支付不低于工资的300%的工资报酬。此外,加班的认定标准是根据劳动者是否在原岗位上继续工作或有具体的生产或经营任务来确定。劳动者应了解相关规定,并注意用人单位的安排。企业应首先安排补休,如无法安排补休则需支付加班费。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正):第三章劳动合同的履行和变更第三十一条【加班】用人单位应当严格执行劳动定额标准,不得强迫或者变相强迫劳动者加班。用人单位安排加班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向劳动者支付加班费。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正):第七章法律责任第九十二条【劳务派遣单位的法律责任】违反本法规定,未经许可,擅自经营劳务派遣业务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没收违法所得,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可以处五万元以下的罚款。
劳务派遣单位、用工单位违反本法有关劳务派遣规定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以每人五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的标准处以罚款,对劳务派遣单位,吊销其劳务派遣业务经营许可证。用工单位给被派遣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劳务派遣单位与用工单位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正):第二章劳动合同的订立第十条【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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