担保人配偶名下财产不能执行,担保人是以个人名义提供的担保,要执行也只能执行担保人个人的。
可以请求强制执行担保人的夫妻共同财产,但也需要对其夫妻共同财产分割完毕后才能执行。如果夫妻财产没有进行分割,则不能直接执行。
除非担保的时候夫妻双方都签字了,这种情况属于夫妻双方担保,可以执行双方的财产。
一、借款人死了担保人怎么处理
借款人去世的,担保人仍要按照担保合同约定承担担保责任。借款人如果有遗产的可以执行其遗产。
1、一般保证责任的情况下,保证人享有先诉抗辩权。应当先用借款人的遗产偿还欠款;
如对借款人的遗产经强制执行仍不能履行,担保人应当承担偿还责任;
2、连带责任保证的情况下,担保人与借款人承担同一的还款责任,不享有先诉抗辩权。
即不论债务人是否有遗产,是否经过强制执行,担保人都有义务承担全部责任,向债权人偿还欠款。
二、摆脱债务担保人身份的方式有哪些
摆脱债务担保人身份的方式如下:
1、一般担保责任的担保人享有先诉抗辩权。在债务人财产被强制执行之前,担保人可以拒绝对债权人承担担保责任;
2、连带责任担保的担保人与债务人承担相同的还款责任,不享有先诉抗辩权。也就是说,无论债务人是否有财产,是否被强制执行,担保人都有义务承担担保责任,并向债权人偿还债务。
法律规定,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时,由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为一般保证。
三、应该如何执行担保人
债务有生效判决确认的情况下,担保人承担担保责任的,可以列为强制执行对象,会采取查封、冻结、拍卖、划扣等措施执行其名下的财产,对拒不履行的还会对其采取高消费、出境等措施,如擅自违反以上则涉嫌刑事犯罪,则可能被提起刑事诉讼。强制执行范围仅限于个人财产,不会牵涉父母、子女等。还有,强制执行以不影响被执行人基本生活需要为底线,譬如司法解释明确规定不得强制执行被执行人唯一居住用房。担保人被执行后,有权向债务人提起诉讼,向债务人追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有权查封、扣押、冻结、拍卖、变卖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部分的财产。但应当保留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的生活必需品。没有可以执行的财物,会中止执行,待有条件执行后再恢复执行。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二百四十一条,所有权人有权在自己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上设立用益物权和担保物权。
用益物权人、担保物权人行使权利,不得损害所有权人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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