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仲裁申请人有权在仲裁庭组成前申请变更、撤回仲裁请求。
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 第三十五条:仲裁申请人有权在仲裁庭组成前申请变更、撤回仲裁请求。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二百一十五条:当事人可以在庭审前撤回诉讼请求。
3.《最高人民关于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十条:劳动争议案件当事人可以在仲裁庭组成前申请变更、撤回仲裁请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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