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详细阐述了公积金提取的条件、所需材料、流程、时限和费用等细节。首先,提取条件包括职工及配偶在成都市行政区域内无自有住房、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满3个月、在成都市行政区域内租住公共租赁住房或商品住房。其次,所需材料包括职工身份证、结婚证、配偶身份证、住房公积金联名卡、本人及配偶在成都市行政区域内无房证明、职工租住商品住房的租房备案凭证或职工租住公租房的房屋租赁合同和租金缴纳证明。接着,办理流程包
法律分析
一、公积金提取条件:
(1)职工及配偶在成都市行政区域内无自有住房;
(2)职工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满3个月;
(3)职工在成都市行政区域内租住公共租赁住房或商品住房。
二、所需办理的条件
(一)职工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二)结婚证和配偶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复婚的应声明单身
(三)《成都住房公积金住房消费提取申请表》一份及住房公积金联名卡,无住房公积金联名卡职工应提供本人储蓄账户;
(四)本人及配偶在成都市行政区域内无房证明
(五)职工租住商品住房的,提供租房备案凭证
(六)职工租住公租房的,提供房屋租赁合同和租金缴纳证明。
本条规定的(四)(五)(六)项材料,由成都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向相关管理部门查询确认,职工无需提供。
三、办理流程
1、准备材料
2、提出申请
如果职工租住商品住房由单位统一提供的,提取业务由单位代办,也可以由住房租赁企业代办。
3、审核通过
4、公积金提取
业务申请次数职工租住商品住房,应当在租房备案有效期内申请;职工租住公租房,应当在合同有效期内申请。职工租住商品住房或公共租赁住房,可每季度提取一次。租住房屋由单位或住房租赁企业统一提供的,提取业务可由单位或住房租赁企业代办。
四、办理时限及费用
公积金中心应当在接到职工申请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做出准予或不准予提取的决定;经审核不准予提取的,应告知原因。
拓展延伸
根据我国《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住房公积金提取条件及流程如下:
1. 提取条件:
(1)职工及其配偶的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的住房,且办理了抵押贷款手续;
(2)职工及其配偶的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的住房,自建成之日起满两年;
(3)购买的住房为住宅;
(4)职工及其配偶的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的保障性住房。
2. 提取流程:
(1)职工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
(2)提供提取住房公积金的有效身份证件、住房公积金贷款合同或提取住房公积金的授权委托书、提取住房公积金申请书;
(3)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审核同意后,办理住房公积金的提取手续。
需要注意的是,提取住房公积金时,应按照住房公积金贷款合同约定的期限提前30天将足额的住房公积金贷款本息一次性划入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在贷款银行开设的住房公积金专用存款账户,否则将影响提取住房公积金的办理。同时,提取住房公积金时,应使用住房公积金卡办理手续,不得使用现金或银行卡刷卡等非住房公积金卡办理业务。
法律依据
城市房地产管理法(2019-08-26) 第五十三条 房屋租赁,是指房屋所有权人作为出租人将其房屋出租给承租人使用,由承租人向出租人支付租金的行为。
城市房地产管理法(2019-08-26) 第五十四条 房屋租赁,出租人和承租人应当签订书面租赁合同,约定租赁期限、租赁用途、租赁价格、修缮责任等条款,以及双方的其他权利和义务,并向房产管理部门登记备案。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国有土地使用权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2020-12-29) 第二十四条 合作开发房地产合同约定提供资金的当事人不承担经营风险,只以租赁或者其他形式使用房屋的,应当认定为房屋租赁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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