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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方挑衅我方先动手打架应该怎么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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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方挑衅我方动手打架的应当报警,由机关进行调查取证后判决处理。不管是谁先动手,依照规定对另一方造成伤害,应当赔偿损失,如果受害人伤情鉴定为轻伤,应当承担刑事责任,双方均有故意伤害行为,应当按照伤情鉴定结果作为责任区分的标准,依法追究刑事或民事责任。及时报警,并申请伤情鉴定,如果构成轻伤或轻伤以上,打人者就涉嫌故意伤害罪,依法应被追究刑事责任。如果伤情鉴定为轻微伤,只能要求民事赔偿,受害者可直接向起诉要求人身损害赔偿;同时可以要求给予行政处罚。机关立案后,受害者还可以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要求赔偿。当然也可以直接向起诉要求人身损害赔偿。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 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

(一)结伙殴打、伤害他人的;

(二)殴打、伤害残疾人、孕妇、不满十四周岁的人或者六十周岁以上的人的;

(三)多次殴打、伤害他人或者一次殴打、伤害多人的。

如果伤情鉴定为轻伤,受伤一方如有提出调解,并申请不追究对方刑事责任。可由机关或司法部门对双方进行调解,两次不成,将依照有关规定由机关立刑事案件(故意伤害案)进行处理。殴打他人一方进行刑事处罚。交审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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