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谁来提供民事诉讼中的证据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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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分析:

原则上是谁主张,谁举证。以下情况例外:

(1)申请调查收集的证据属于国家有关部门保存并须人民法院依职权调取的档案材料;

(2)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的材料;

(3)需要鉴定、勘验的;

(4)当事人双方提供的证据相互矛盾,经过庭审质证无法认定其效力的;

(5)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确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其他证据。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六十四条 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

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证据,或者人民法院认为审理案件需要的证据,人民法院应当调查收集。

人民法院应当按照法定程序,全面地、客观地审查核实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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