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前买的房子婚后卖了不一定算夫妻共同财产。两种情况:1.婚后再买的房产属于个人财产,离婚不分割;2.婚后再买的房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但出资方应多分。
法律分析
婚前购买的房屋在婚后出售不一定算作夫妻共同财产。情况分为两种:其一,婚后购买的房产登记在男方名下,该房屋属于出资购房方的个人财产,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不应将其列入财产分割;其二,婚后购买的房产登记在夫妻双方名下,该房屋属于夫妻双方共同财产。但在处理离婚案件的财产分割时,应适当给予出资方更多的分配。
法律依据
《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二条【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第一千零六十三条【夫妻个人财产】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该内容由 信金国律师 和 家和律云 共创回答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
Copyright © 2019- efsc.cn 版权所有 赣ICP备2024042792号-1
违法及侵权请联系:TEL:199 1889 7713 E-MAIL:2724546146@qq.com
本站由北京市万商天勤律师事务所王兴未律师提供法律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