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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处民事合同纠纷时债务人无力清偿怎么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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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债务人无力清偿债务的,经过法院同意债务人可以分期还款。或者可以提起民事诉讼,然后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如果确实无财产可执行的,可以暂缓执行,待债务人有财产可以执行了,继续执行。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二百三十八条 对公证机关依法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书,一方当事人不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执行,受申请的人民法院应当执行。公证债权文书确有错误的,人民法院裁定不予执行,并将裁定书送达双方当事人和公证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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