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贷诈骗罪的立案标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没有借贷诈骗罪,而是涉及借贷诈骗罪。构成借贷诈骗罪的案件如下:为骗取贷款,向银行或金融机构工作人员行贿,数额较大;挥霍贷款或利用贷款进行非法活动,导致贷款到期无法偿还;隐瞒贷款去向,贷款期限届满后拒不偿还的;提供虚假担保申请贷款,贷款期限届满后拒不偿还的;假冒他人名义申请贷款,贷款期限届满后拒不偿还的。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一百九十三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诈骗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贷款,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编造引进资金、项目等虚假理由的;
(二)使用虚假的经济合同的;
(三)使用虚假的证明文件的;
(四)使用虚假的产权证明作担保或者超出抵押物价值重复担保的;
(五)以其他方法诈骗贷款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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