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仲裁期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吗

来源:筏尚旅游网

法律分析:劳动仲裁期间一般是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不过这也不是绝对的。

仲裁期间如果双方的劳动关系还没有终止,但是职工就已申请劳动仲裁为由无故的不到用人单位上班了的话,这样用人单位就可以按照旷工正常的解除劳动合同。

假如是自己因为其他的劳动争议先提起了仲裁,而公司是因为职工提起了仲裁才单方面的解除劳动合同的话,肯定是违法的,那职工正好可以在仲裁请求当中申请公司对这种违法行为进行赔偿。

《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七条: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一、怀孕了单位给开除了怎么办?

怀孕期间被公司开除,如果怀孕职工不存在法定过错的,公司属于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公司应当按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员工支付赔偿金。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八条规定,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法第八十七条规定支付赔偿金。

第八十七条规定,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二、公司强制解除劳动合同并不给赔偿

如果双方协商一致解除合同,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这里所称的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按应发工资计算。

如果单位没有正当合法理由单方辞退,需要按上面标准支付双倍的赔偿金。

《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九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第八十七条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用人单位如果是无故解除劳动关系,那么是需要进行支付一定的赔偿金,具体赔偿金额是根据劳动者的工作年限进行计算的,且是用人单位必须进行赔偿的,如果用人单位不进行赔偿,劳动者可以到劳动部门进行申请劳动仲裁来维护个人的合法权益。

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七条: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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