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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事故的赔偿标准是如何计算的?

来源:筏尚旅游网

【法律分析】

1、医疗费诊疗金额+药品金额+住院服务金额(上述项目的计算依据为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

2、住院伙食补助费受害人所在单位因公出差伙食补助标准(元/人/天)×70%×天数

3、交通食宿费受害人所在单位因公出差交通费标准×往返次数+因公出差住宿费标准×天数+因公出差伙食费标准×天数

4、辅助器具费普通适用器具的合理费用(参见道路交通事故赔偿中的相应标准)

5、生活护理费:

①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50%

②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40%

6、伤残补助金一般十级伤残补助金是7个月本人工资的标准,九级是9个月本人工资的标准,八级是11个月本人工资的标准,依此类推。

7、伤残津贴

需注意伤残津贴的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九条职工因工死亡,其近亲属按照下列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一)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二)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标准为: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核定的各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之和不应高于因工死亡职工生前的工资。供养亲属的具体范围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规定;

(三)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

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内因工伤导致死亡的,其近亲属享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待遇。

一级至四级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死亡的,其近亲属可以享受本条第一款第

(一)项、第

(二)项规定的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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