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签订的劳动合同没有给劳动者,劳动者应当与用人单位协商,无法协商的应当收集证据到劳动监察大队投诉用人单位。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后,不把合同交付劳动者,造成劳动合同的签订流于形式,劳动合同被修改或被用人单位单方添加的情况时有发生,严重损害了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十六条 劳动合同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并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劳动合同文本上签字或者盖章生效。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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