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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奸罪是不是不会公开开庭

来源:筏尚旅游网

强奸罪是不会公开开庭的。
按照法律规定,强奸罪涉及个人隐私,不应公开审理。
强奸罪,是指违背妇女意志,使用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行与妇女发生性关系的行为,或者故意与不满14周岁的未成年人少女发生性关系的行为。
根据相关规定,人民法院审判第一审案件应当公开进行。但是有关国家秘密或者个人隐私的案件,不公开审理;涉及商业秘密的案件,当事人申请不公开审理的,可以不公开审理。不公开审理的案件,应当当庭宣布不公开审理的理由。
强奸妇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1、强奸妇女、情节恶劣的;
2、强奸妇女、多人的;
3、在公共场所当众强奸妇女的。
由于强奸罪涉及到的是个人相关隐私,会对日后的生活和舆论造成重大的相关影响,所以为了保护受害者的相关隐私和日后的生活,所以针对于强奸罪一般来说是不予进行公开开庭审理的。并且在一定的情况之下,可以对受害者的相关人身进行保护,隐藏受害者的具体身份,不将受害者的相关身份进行暴露。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 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奸淫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的,以强奸论,从重处罚。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一)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情节恶劣的;
(二)强奸妇女、奸淫幼女多人的;
(三)在公共场所当众强奸妇女、奸淫幼女的;
(四)二人以上轮奸的;
(五)奸淫不满十周岁的幼女或者造成幼女伤害的;
(六)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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