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婚证丢失可持户口簿、身份证到原婚姻登记机关申请补发,确认属实后补发。如另一方不合作,可要求出具婚姻关系证明后到法院起诉离婚。若结婚证被藏匿,去开婚姻关系证明时不提及,否则法院不受理除非非法同居或有配偶。
法律分析
一、办理了结婚登记,但结婚证丢失。
曾经办理过结婚登记,但结婚证丢失的,可以持户口簿、身份证向原办理婚姻登记的机关或其中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补领。婚姻登记机关将对婚姻登记档案进行查证,确认属实后补发结婚证。如果另一方不配合补领结婚证,可以持户口本、身份证去原婚姻登记机关要求出具婚姻关系证明,然后到人民法院诉讼离婚。
二、结婚证被另一方藏匿。
如果另一方将结婚证藏匿,去开具婚姻关系证明时不要说是被藏匿,而是说结婚证丢失。另外,除非非法同居双方中有一方或双方有配偶,否则要求解除非法同居关系的诉讼将不被人民法院受理。
法律依据
《婚姻登记管理条例》第二十二条
当事人遗失或者损毁结婚证、离婚证的,可以持所在单位、村民委员会或者居民委员会出具的婚姻状况证明,向原办理婚姻登记的婚姻登记管理机关申请出具婚姻关系证明。 该内容由 任瑞律师 和 家和律云 共创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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