签三方转让合同,如果转让的事项涉及到营业执照的载明事项的,可以办理营业执照。当事人可以申请变更登记,并申请变更企业的营业执照,而公司登记机关应当换发营业执照。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四十五条
债权人可以将债权的全部或者部分转让给第三人,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根据债权性质不得转让;
(二)按照当事人约定不得转让;
(三)依照法律规定不得转让。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二十五条
依法设立的公司,由公司登记机关发给《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公司营业执照签发日期为公司成立日期。公司凭公司登记机关核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刻制印章,开立银行账户,申请纳税登记。
第三十九条
变更登记事项涉及《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载明事项的,公司登记机关应当换发营业执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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