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者在患病期间被无故辞退时,可获得二倍赔偿金、代通知金和经济补偿金。根据《劳动合同法》第87条和第40条规定,用人单位需支付两倍的经济补偿金,提前一个月通知或支付一个月工资以解除合同,并根据工龄支付工龄补偿金。对于因公负伤而休病假的情况,用人单位还需支付病假工资、医疗补助费和伤残补助金。
法律分析
如果用人单位在职员患病期间无故辞退的话,劳动者可以得到如下赔偿:
1.二倍赔偿金。如果用人单位单方无故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按照《劳动合同法》第87条规定,用人单位要赔偿两倍的经济补偿金。
2.代通知金。按照规定,如果用人单位要解雇患病期间的劳动者则必须提前一个月通知,或者额外支付一个月的工资,即可解除劳动合同。(详见《劳动合同法》第40条)
3.经济补偿金。如果用人单位按照《劳动合同法》第40条的规定提前合法解除劳动合同的,还需要根据劳动者在单位工作的年限,按照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支付工龄补偿金。
另外,值得一提的是,如果是因公负伤而休病假的,用人单位还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支付病假工资、医疗补助费、伤残补助金等等。
拓展延伸
员工因病辞退,公司的赔偿责任如何确定?
员工因病辞退,公司的赔偿责任确定主要依据劳动法和相关法规。首先,根据劳动法,如果员工因病辞退,公司应该支付相应的医疗费用,包括治疗费、住院费等。其次,根据具体情况,公司可能需要支付一定的经济补偿,如工资补偿、福利补偿等。此外,根据劳动合同和公司规章制度,公司还可能需要承担其他责任,如支付未休年假的补偿、提供职业转岗或再培训的机会等。最终,赔偿责任的确定需要综合考虑员工的病情、工龄、工资水平等因素,并遵循公平、合理的原则。具体的赔偿责任应由公司与员工协商一致或通过劳动争议解决渠道确定。
结语
合理赔偿是保障员工权益的重要举措。根据劳动法和相关法规,员工因病辞退时,用人单位应支付医疗费用、经济补偿等。具体赔偿责任需考虑病情、工龄、工资水平等因素,并遵循公平、合理的原则。员工有权要求公司支付病假工资、医疗补助费等。同时,用人单位应提前通知或支付额外工资解除劳动合同。赔偿责任的确定应通过协商或劳动争议解决渠道确定,以确保员工权益得到合理保护。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第八十七条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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