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务人若故意逃避债务,债权人可向起诉。民法典规定,债务人不行使债权、放弃债权担保或无偿转让等行为妨碍债权人实现债权,应认定为恶意逃避债务。债权人可向请求代位行使债务利,但仅限于债务人个人专属权利。遇到恶意逃避债务的情况,可以向提起诉讼。我国民法典规定,如果债务人怠于行使到期债权、放弃其债权、放弃债权担保、无偿转让财产等行为影响了债权人实现债权,就可以认定为恶意逃避债务。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债务人对相对人的权利,但是该权利仅限于债务人自身专属的权利除外。《民法典》第五百三十五条
因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债权或者与该债权有关的从权利,影响债权人的到期债权实现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请求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债务人对相对人的权利,但是该权利专属于债务人自身的除外。代位权的行使范围以债权人的到期债权为限。债权人行使代位权的必要费用,由债务人负担。 该内容由 姚凌峰律师 和 家和律云 共创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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