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1)着重调解原则
该原则要求在处理劳动争议的过程中,应当注重运用调解方式解决劳动争议。主要包括基层调解机构应当促使当事人双方达成调解协议,而且仲裁机构在裁决前、审判机构在判决前,对适于调解的劳动争议案件也应当先行调解,调解不成的才进入下面的处理环节。
(2)合法、公正、及时处理原则
合法,即处理劳动争议应当以法律法规为准绳,并遵循法定程序;公正,即公正地对待双方当事人,不得偏袒其中任何一方;及时,即受理案件后,尽快查明事实,分清是非,并在此基础上尽快调解、裁决或判决,不得违背时限方面的法定要求。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 第二十一条 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负责管辖本区域内发生的劳动争议。劳动争议由劳动合同履行地或者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
双方当事人分别向劳动合同履行地和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的,由劳动合同履行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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