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来到筏尚旅游网。
搜索
您的当前位置:首页土地使用权租赁合同的最长期限是怎么规定的?

土地使用权租赁合同的最长期限是怎么规定的?

来源:筏尚旅游网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七百零五条【租赁最长期限】租赁期限不得超过二十年。超过二十年的,超过部分无效。

租赁期限届满,当事人可以续订租赁合同;但是,约定的租赁期限自续订之日起不得超过二十年。

虽然土地使用权可以依法对外出租,但是,承租人不能随便改动土地使用权的用途,比如土地原来的用途是修建房子,承租人租赁了土地以后不能直接修建了化工厂,如果是这样,租赁合同是无效的。

一、房屋出租有没有年限?

《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第七百零五条规定:租赁期限不得超过二十年。超过二十年的,超过部分无效。租赁期限届满,当事人可以续订租赁合同;但是,约定的租赁期限自续订之日起不得超过二十年。

二、产权商铺可不可以直接对外出租

1、产权商铺能够直接对外出租。出租人和承租人可以依法协商订立商铺租赁合同,出租人需要将产权商铺交付给承租人使用、收益,而承租人需要向出租人支付租金。

2、法律依据:《民法典》

第七百零三条租赁合同是出租人将租赁物交付承租人使用、收益,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

第七百零四条租赁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租赁物的名称、数量、用途、租赁期限、租金及其支付期限和方式、租赁物维修等条款。

第七百零五条租赁期限不得超过二十年。超过二十年的,超过部分无效。

租赁期限届满,当事人可以续订租赁合同;但是,约定的租赁期限自续订之日起不得超过二十年。

第七百零六条当事人未依照法律、行规规定办理租赁合同登记备案手续的,不影响合同的效力。

第七百零七条租赁期限六个月以上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无法确定租赁期限的,视为不定期租赁。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

Copyright © 2019- efsc.cn 版权所有 赣ICP备2024042792号-1

违法及侵权请联系:TEL:199 1889 7713 E-MAIL:2724546146@qq.com

本站由北京市万商天勤律师事务所王兴未律师提供法律服务